问题 | 未签劳动合同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
释义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所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是否被罚款 如果是因为企业未按规定给劳动者购买社保,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话,用人单位可能会被处罚款,但这是因为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不是不给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1款,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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