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破裂,如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离婚时应协商一致,不能由一方决定;应尊重妇女权益,禁止歧视;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方付出较多义务可请求补偿;无过错方可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并配合调查。司法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审理此类案件。 法律分析 一、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在夫妻离婚时,共有财产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即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办理时还应积极的配合办理单位的调查。分割财产时,如婚姻当事人有过错的,应积极的保护这类人员赔偿这类无过错的一方。我国的司法部门和民政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 结语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分割,不能由一方单方面决定。在分割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益,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于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相关当事人应积极遵守法律规定,并配合办理单位的调查。司法部门和民政部门将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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