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屋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离婚时房屋分割规定如下:1.赠与房产者可撤销赠与,未过户的房产属于赠与方;2.父母出资购房,婚前当赠与,婚后归子女个人财产;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4.婚前购房,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5.按揭贷款买房,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房屋分割的规定如下: 1. 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房产未过户,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仍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2.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当事人结婚前,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当事人结婚前,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 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屋。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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