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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害名誉如何取证
释义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一、名誉和名誉权的概念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二、名誉权侵权的几种方式
    (一)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二)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三)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典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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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9: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