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合作制是怎样的 |
释义 |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一、成立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集团公司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联合起来的公司团体。它是以资本为主要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准则,由母公司、子公司、股份公司等成员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二)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现代服务业”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二、股东合伙和股东合伙协议能否签订 股东合伙和股东合伙协议能签,在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法律规范的都是可以签订的。 股东协议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协议,个人合作协议更纯粹个合作协议,之间存在的较明显的区别。 1、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的协议,基础是双方都是公司的股东,双方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通过公司章程成立公司。 2、个人合作协议,双方根据合作协议承担责任、享受权利。可以存在于合伙等多种企业形式中。 合伙协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其法律特征是: 1、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 2、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 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4、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三、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四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 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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