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应急车道行驶扣几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开机动车在高速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一次记6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 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 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 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满分为 12 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 分、6 分、3 分、2 分、1 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6 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 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 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 20% 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 以上未达到 50% 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30% 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 20 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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