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时间限制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而异,在民事诉讼中,时间限制为诉讼时效期限;在刑事案件中,时间限制为犯罪被害人在知道受害事实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下列诉讼请求,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一)要求支付货款、租金、利息、房屋、地役权使用费、仓储保管费、运输费、施工费、技术服务费、广告费和中介服务费等劳务报酬的;(二)要求赔偿因合同违约、侵权行为或者其他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的;(三)要求返还金钱、证券、财物或者其他物品的;(四)要求确认权利或者消除法律障碍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到期后,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 二、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期限为犯罪被害人知道受害事实之日起六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时,可以附带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或者请求撤销仲裁、调解协议,但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限或者仲裁、调解协议生效时间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