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可以起诉的情况包括:婚前隐瞒精神病情且婚后治疗无效、婚前知道对方精神病而结婚、或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律可以判决准予离婚。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包括:婚前隐瞒精神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结婚;或者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这些情况都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律可以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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