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二、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以免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三、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防止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情形。 五、注意夫妻的共同债权、债务。 六、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 七、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八、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九、婚姻过错。若在婚姻关系存继期间,一方存在婚姻过错,这不但是法定离婚的事由,而且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十、离婚案件有时需要一个获取、固定证据的过程,这样才能达到你的诉讼目的。 十一、我擅长离婚案件的处理,若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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