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怎么添加公司 |
释义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怎么添加公司: 1. 使用密码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2.点击系统右上角“企业管理”; 3. 显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只有一家企业,点击“添加”按钮; 4. 输入新增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再次“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保存”; 5. 增加企业成功,这时系统显示有两家企业。 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列举征税的应税所得形式包括9类: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不同所得形式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征收方式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征,按期(或次)预缴,次年规定期限办理汇算清缴的征税方式。 综合所得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所得个税税款=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收入总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扣除项目 全年综合收入总额=工资薪金所得总额+劳务报酬所得×(1-20%)+稿酬所得×(1-20%)×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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