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部门是怎么登记离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会先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确定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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