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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拘留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我们国家行政拘留是一种法律方面的处罚措施,但是仅仅是一种行政方面的处罚措施,并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因此它并不属于一种犯罪方面的记录,如果是被行政拘留的话,可以申请对于相关的拘留的记录进行封存。
    一、对利用身体弱势犯罪人的刑罚认定
    近年来,以孕妇为主体的盗窃犯罪屡见不鲜。陕西西安警方近日也发布一起典型案例:一名孕妇带着4个孩子逛商场,不少贵重物品随之不翼而飞,这相似的一幕在西安、北京、天津、南京等地陆续上演。
    被称为浙江防范第一人的台州基层民警阮林根从心理学等角度,对孕妇盗窃行为进行了分析:
    1、孕妇因特殊的身体状况,给外界一种无害的印象,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2、一些孕妇惯偷穿着宽松的裙子,盗窃更隐蔽;
    3、纵使被抓,很多人出于同情心会手下留情,只要归还钱物,便选择不报警;
    4、部分人认为怀孕或哺乳期间实施盗窃,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那么,孕妇盗窃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据介绍,如果孕妇盗窃数额较小,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是如果孕妇盗窃数额和盗窃情节达到一定刑事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并不等于不会被收监,等孕妇产下孩子或结束哺乳期后还是会被收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可见,如果孕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等到孕妇产下孩子后再予以收监。
    如果盗窃数额较小,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由此可知,孕妇盗窃可以不负法律责任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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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