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键是法律保不保护共同投资房地产这种行为? |
释义 | 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存在十类情形的企业,同时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其中提到,禁止保险资金投资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标的企业,包括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有什么资质 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有以下几种资质: 1、一级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2、二级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三级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四级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二、房屋权属有几种 1、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3、央产房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职工的已购公房,4、军产房所谓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5、公房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房,6、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7、自建住房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 三、关于土地价款的抵扣问题 首先,要明确的是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时,土地价款才能在销售额前扣除。如果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适用一般计税的情况,是否可以减去土地价款呢?能减去土地价款的情形只针对“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二条规定:“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因此,单纯转让土地,适用于一般计税情况的,不能减去土地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条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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