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三个月有案底吗 |
释义 |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司法拘留不会留案底。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拘留分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一般案底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被抓获的证据证。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但无罪释放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拘留具体流程如下: 1、即时执行。 (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2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2、暂缓执行。 (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 (3)报局领导审批; (4)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金; (5)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3、不予执行。 (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 (2)填写《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 综上所述,只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才会留案底。一般情形下留了案底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法庭辩论过程中,合议庭发现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新的事实,有必要调查的,审判长可以宣布恢复法庭调查,在对新的事实调查后,继续法庭辩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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