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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租赁纠纷指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情形有哪些
释义
    房产租赁纠纷常见的情形: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一、房产有法院可以起诉的案件有哪些
    能向法院起诉的房产案件有:
    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
    2、如果是受配人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
    4、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6、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但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东擅自提高房租的行为该怎么办
    房东擅自提高房租的,对承租人不发生效力,承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不配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根据2021年实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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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7: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