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检察院不 公诉 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检察院不公诉,法院便没有进行定罪量刑, 犯罪嫌疑人 便不构成犯罪,不会有案底。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客观: 《监察法(草案)2017》第四十五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证据不足、犯罪行为较轻,或者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征求监察机关意见并报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