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档案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按劳动能力所作出的定级工资,它不包含劳保福利,一般较低。现在所说的档案工资并不一定指档案中最后的工资件审批的工资标准,实际意义一般是指通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审批的工资批件。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