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工作内容,合同可以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依法变更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工作岗位,故建议用人单位可以在工作内容上规定得相对宽泛,工作地点则可以尽可能写得大一点,比如上海市。关于经营地址和岗位变更的条款,尽管有了以上约定,实际执行的时候仍然要注意遵守公平原则,即工作地址变动较大的、岗位变化与招录其的目的及其工作技能不相一致时,法律不会支持用人单位的。但设置以上条款使得用人单位在发生争议时具有谈判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