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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离婚房产留给小孩
释义
    夫妻离婚自愿协商一致的,可以约定将财产留给子女。
    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一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综上,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归孩子,并且已经离婚,该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且具有诺成性,任何一方想要回财产得不到法律支持。
    一、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
    1、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
    2、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合意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的法律后果是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所以,我国法律在允许双方协议离婚的同时,要求协议离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
    (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3、离婚协议不同于合同主要表现为,一般民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成立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为离婚而签订的协议,以离婚为条件,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离婚,男女任何一方不得凭借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求财产归属,当双方离婚时,该离婚协议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4、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已体现出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共同形成的合意,应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当事人行事应当依据的标准,当事人就某一事项达成的协议,如果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应当遵照履行。
    5、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7、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应视为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后又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夫妻个人财产赠与行为撤销是可以的吗
    夫妻个人财产赠与行为撤销是可以的,在夫妻离婚或同居情侣分手等情况下,双方时常会将共同所有的财产赠送给孩子,如将房子赠送给儿子等,如此来处理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实践中,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等第三方的情形,也是时常发生的,以致双方发生了财产纠纷,一方以财产共有人身份要求撤销赠与,索回赠与财产。
    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任何一方不可擅自处分。
    在生活中,基于婚姻、同居关系、继承等因素而获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全体共同所有人所有的,只有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如赠与、买卖、租赁等。
    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
    例如夫妻离婚时,丈夫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妻子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向第三者索回赠与财物。当协商不成的,妻子可以将第三者告上法院,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索回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属于按份共有的,任何一方原则上只可以处分相应份额的财产
    所谓共同财产的“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如甲与好友乙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甲出资六万元,乙出资四万元,该房屋即可以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的房屋,甲男和乙女可以按照各自出资的比例享受收益及承担责任。
    按份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自主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在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时,其它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按份共有人一方将共同共有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的,属于侵权行为,其它按份共有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追回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并追究该共有人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例子的甲擅自将其与乙按份共有的房屋,赠送给其他人的,乙女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追回属于自己份额的房屋产权,并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究甲的相应责任。
    当因离婚、同居分手等原因需要处理共同财产时,发现已有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擅自将共同房产、车辆等赠与第三者的,应当及时要求返还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离婚律师协助追偿,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撤销赠与,并追究擅自赠与者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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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