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辩护点在哪些地方 |
释义 | 死刑辩护的主要辩护点: 1、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 2、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 3、伤害类犯罪的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4、口供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 5、证人的证言之间的矛盾点。 6、是否有必要对鉴定结论进行重新鉴定。 7、书证物证的原始性。 8、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办案程序是否违法。 一、签谅解书后还用不用判刑 签谅解书后,一般还会判刑,不会免于刑事处罚的。谅解书是主审法官对被告人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而不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则被告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从轻的效力。 二、申请法院缓刑怎么写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是罪犯是被判处拘役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主体,则是可以结合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来申请缓刑的,首先在庭审辩护阶段,辩护人在辩护时应该将比如罪犯是否只是初次犯罪,是否有自首行为,被害人是否原谅等这些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进行详细辩护,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缓刑的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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