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开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分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且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