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证件 |
释义 | 一、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证件 1、新设公司应提交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股东的信息以及申请书等相关的资料,向登记的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具有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新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 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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