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的保全方式都有哪些 |
释义 | 债的保全方式: 1、保证可以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的方式。 2、抵押可以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的方式。 3、质押可以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的方式。 一、担保公司可以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人吗 担保公司可以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人。如果担保公司具有清偿能力,同时是能够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两种,同时不是法律禁止提供担保的机构,那么担保公司就可以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人。 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有: 1、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为: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3)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其他合同担保; (4)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二、申请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反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什么 反担保有以下方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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