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鞋子质量三包是哪三包规定 |
释义 | 鞋子质量三包是指包修、包退、包换。 三包期限: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全真皮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 1、包退: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顺脚,可以退货、换货。 2、包换: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 (1)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跟、断帮之一者,可以退换。 (2)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凭修理记录和证明包退换。 3、包修: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 (注:三包期限过后,消费者凭各销售商的销售凭证可给予修理,我司将收取基本的成本费用)。 一、生产者有什么三包责任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有下列情况,有权要求经销商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事先未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两次产品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 二、三包法退货规定是怎样的 三包法退货规定是属于三包范围的产品,消费者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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