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院拖欠员工工资是指在编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上级医院投诉、向法院起诉、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等途径维护权益;而对于编外工作人员,则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政策、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式维权。 法律分析 医院拖欠员工工资属于在编工作人员的,可以通过向上级医院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等方法维权。编外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政策、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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