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时需不需要提供离婚证 |
释义 | 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看,结婚时,需要提交无配偶证明。也就是说只要能够提供无配偶证明的,那么离婚证也并不是必须的。再婚是否需要离婚证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虽说离婚证就是无配偶证明最好的证据。 一、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二、户口簿没改离异是否能领结婚证 户口簿没改离异是否能领结婚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户口簿上婚姻状态栏显示的是“未婚”,那可以领结婚证;要是之前改为“已婚”,那就需要拿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公安局更改为“离异”才能领结婚证。再婚办理结婚证流程如下: 1、双方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婚证明,如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三、再婚可以不带判决书吗? 再婚是可以不带判决书的。离婚后再婚的要同时出具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等有效离婚证明。再婚的手续和第一次结婚的手续是一样的,所以再婚可以不带判决书。而再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如果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则需要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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