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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独生子女费多少钱?
释义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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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