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没有必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有没有必要进行消费的,一般要看双方的意愿。公证只是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不会担心离婚问题,公证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相反,做了财产公证在离婚时会减少很多财产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