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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应办婚前财产公证
释义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并不是只要两个人结婚,就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如果男女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就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下面两种情况,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一、父母出资办房产证后, 离婚后怎么分财产
    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后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一、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话,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登记在两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视为对对方50%产权的赠与行为,在没有其他约定或者公正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房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
    二、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登记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自己父母支付的房款证明,则可以要求对方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放款返还。
    2、登记在两人名下
    在无事前约定及公证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各占50%或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有约定的按实际约定分割。
    三、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1、离婚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买房的时候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款。虽然房子不断升值,但是一直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能先住着,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起诉。
    2、房产证上有第三个人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不仅有夫妻双方名字,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这时房产又有不同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二、财产公证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财产公证需要注意一下两个方面: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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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0: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