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的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都有权判决死刑。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可以判决死刑。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需要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也有权判决死刑。 法律分析 一般由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判死刑。 首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死刑犯。 其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因此,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死刑。 最后,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决死刑,但是在判处死刑后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死刑。 拓展延伸 法院权限:哪些法院有权判决死刑? 在中国,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具有判决死刑的权限。这意味着,除了这些法院以外的其他法院,如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等,都无权判决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拥有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终审权。他们会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和相关程序来判断是否判决死刑。需要注意的是,死刑判决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程序,确保公正和合法性。因此,只有特定的法院才有权力判决死刑。 结语 总结起来,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具有判决死刑的权限。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死刑,但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这些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进行终审,并确保死刑判决的公正和合法性。因此,判决死刑的权力是有限的,只有特定的法院才能行使这一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