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乳腺癌民政部门救助吗 |
释义 | 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 一、民政医疗救助对象 民政部门救助的对象包括: 1、按照收入及生活状况划分 (1)无依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 (3)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公民。 (4)有一定收入和生活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生活标准的公民。 2、按照公民群体划分 (1)儿童救助对象。 (2)老年人救助对象。 (3)残疾人救助对象。 (4)失业者救助对象。 (5)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6)流浪乞讨救助对象。 (7)其他救助对象。包括遭遇各种患难的人员和其他不幸者。申请求助的事,你可以去当地社区(乡镇)咨询,需要填写申请书,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民政医疗救助范围 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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