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伤认定与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工伤认定与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由于工伤认定所涉及的情形相当繁杂,其结果往往演变为民事或行政诉争。就其“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仅适用于受到事故伤害的典型情形。
    现今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已经超出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范围。
    相对于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的正置,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其简要的表述为:“谁主张,谁举证”。将其引伸到工伤认定当中,凡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应就这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凡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事主张的,在工伤保险机构调查取证无果的情况下,就要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举证责任规则适用于工伤认定,不仅包括举证责任的倒置,还应包括举证责任的正置、举证责任的转移和免证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19: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