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2012年7月15日到7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召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湖南、陕西等六个省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企业,在北京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培训班》。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正式开始。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编制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已经报送国标办审批,在此次会议之前,江苏省已经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在本省开展了两年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贯彻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得到的大幅度提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