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均享有接受律师的帮助的权利,但并不是必须接受律师的帮助。此外,如被拒绝律师的帮助,律师仍然有权调查案情和为其辩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有条件的被告人未聘请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无条件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聘请或指定的辩护人有权在审判前、审判中和审判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口头辩论,质证证人,申请调取证据,请求延期、中止或者改变强制措施措施,提出上诉或者申诉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在依法代理当事人的过程中,有权向有关机关查询、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有权参加有关的调查、鉴定和辩论,可以代理当事人提起申诉或者上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律师依法代理案件过程中,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律师提供协助,不得阻挠、干扰律师依法代理案件。” 综上所述,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享有接受律师的帮助的权利,但并不是必须接受律师的帮助。无论是否接受律师的帮助,律师仍然有权调查案情和为其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