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判几年,怎么算 |
释义 |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主要体现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一、行贿1万元判多久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贿赂金额多少会定罪 贿赂金额定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包括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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