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权争夺战 |
释义 |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及后果。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继承权的丧失由法院判决确认,并溯及至继承开始之时。丧失继承权仅对特定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对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丧失继承权对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应适用善意取得原则保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 二、继承权丧失的后果 继承权的丧失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加以确认。人民法院在判决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至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继承权的丧失发生继承人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丧失。这种丧失只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法律效力,即继承权的丧失仅是继承人针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因法定事由而丧失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丧失该继承人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亦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继承权的丧失对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不得以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而对抗善意第三人。丧失继承权的人处分被继承人遗产的,属于对他人财产的无权处分。因此,于此情形下,应适用善意取得原则,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属于善意有偿取得财产的,其他人不能主张第三人返还,而只能向处分遗产的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以判决形式确认继承权丧失,并且丧失溯及至继承开始之时生效。这种丧失只针对特定被继承人,继承人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受影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代位继承。然而,继承权的丧失不对善意第三人产生效力,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因此,如果丧失继承权的人处分被继承人遗产,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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