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离婚了想再婚,但是户口还在原来的婆家,我有离婚证和自己的户口页面,怎么登记结婚 |
释义 | 离婚后一方不愿迁出户口,户主可凭相关证件到户籍派出所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主或本人可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最高法院等部门的通知明确,离婚当事人可凭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若一方不愿交出户口簿,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拓展延伸 如何在离婚后户口仍在原婆家的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 在离婚后户口仍在原婆家的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确保您持有有效的离婚证明和自己的户口页面。然后,与您的未婚伴侣一同前往当地居民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结婚登记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户口页面、身份证明、未婚伴侣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最好事先咨询当地居民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一旦申请获得批准,您将被授予结婚证书,正式完成结婚登记手续。记得咨询当地法律规定,确保您的登记手续合法有效。 结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不愿迁出户口的情况下,户主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如果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离婚后户口仍在原婆家的情况下,您需要准备离婚证明、户口页面、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前往当地居民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请在办理登记手续前咨询当地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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