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
释义 | 继承公证和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手续和材料要求。继承公证需要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公证机关核查后颁发继承公证证明书。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处需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并记录在公证笔录上。 法律分析 一、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1、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及材料:首先个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应当递交书面的申请材料,并提交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以及遗嘱等证明材料,其次公证机关受理后会进入核查阶段,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会颁发继承公证证明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结语 继承公证的办理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如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遗嘱等。公证机关将核查并确认情况属实后颁发继承公证证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如实说明事项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提供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处应向当事人讲明权利、义务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并记录在公证笔录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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