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包括重婚、未到法定婚龄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我国,无效婚姻被宣告后,双方回归到未婚状态,不享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财产处理需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在于形成原因、请求权人和存续期间不同。可撤销婚姻仅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非自愿婚姻,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无效婚姻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无效,但需满足无效原因消除前提。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为无效婚姻; 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可撤销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在我国无效婚姻还是未婚么 在我国婚姻宣告无效后,双方均回归到未婚状态。《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结语 婚姻无效与撤销有着明显的区别,无效婚姻是因不符合公益要件而形成,撤销婚姻则是指缺乏私益要件的非自愿婚姻。无效婚姻可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请求权,而撤销婚姻仅当事人可提出。此外,无效婚姻请求可以在原因消除前提出,而撤销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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