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
释义 | 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双方离婚后仍然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跟随哪一方直接生活,并不能作为确定抚养费的依据,对于有两个,双方各抚养一个的,抚养费一般是这样确定: 一、如果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相当,子女的生活开支大体相当的,一般各抚养一个,相互不再支付抚养费。 二、如果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明显优于另一方,子女的生活开支不对等的,这种情形下即使各抚养一个子女,另一方也可以仍要求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三、虽然法院判决或通过离婚协议确实,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出现重大开支的(例如,突发某种重大疾病),就重大开支部分,仍然可以要求分担。 总之,对于抚养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双方各抚养一个子女,也存在相互不支付抚养费、或支付一部分抚养费等情形,这要根据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一、什么是属于父母一方抚养 1、父母一方不能尽抚养义务时,子女应由另一方抚养。 2、根据我国《民法典》等规定,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能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不尽扶养义务。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该权利不以父母感情还坏、婚姻关系是否存在或者消灭为前提。 3、近年来,离婚案件居高不下,然通常从夫妻发生矛盾至感情完全破裂,再到最终离婚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实行的,而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教育等权益的情况愈加明显。在审理众多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常遇到夫妻感情不合、破裂、分居等又未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相互推诿甚至直接不管不问,造成未成年子女实际无人抚养或者不能善加抚养的情形。 4、关于夫妻未解除婚姻关系下给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处理,为父母感情破裂、分居而尚未离婚的,或者其他情形使得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形提供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合法保障途径和裁判指向,明确了未成年子女可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未实际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并将抚养费给付时间提至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未实际履行抚养义务的起始时间。 二、抚养费给付内容及方式都有什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一般截至子女十八周岁。超过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基于情感上的考虑通常会自愿承担子女在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但是子女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予支持。 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随着人们对教育的日趋重视,教育费用占据很大的份额,甚至超过日常生活费支出。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来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 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通过每月、每季度、每年、一次性等方式来定期支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判决按月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夫妻两人离婚之后,孩子6岁时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决定的,也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由一方承担,另一方不予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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