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公证还需继承公证吗 |
释义 | 一、有遗嘱公证还需继承公证吗 需要。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再拿着遗嘱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过后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个月内,遗嘱指定继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多个继承人可以共产权继承房产吗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可以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一般企业等民商事主体,存在的,是按份共有;而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只存在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亦没有义务多少的区分。 多个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按照房屋原有产权的不同,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一)社会保障性住房,因该住房与当地的政策密切相关,有的事先有就约定,不能被继承,有的,则是强调不具有所有权,只能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继承。主要所依据的,就是原先的政策规定; (二)自有的商品房或宅基地上住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如果是多个,且都处于同一顺位的,在大家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共同共有,共同享有产权。如果有一个不同意,则其他同意方,必须与其达成一致的协议,妥善解决矛盾。因为,共同共有,强调的是成员完全一致的意愿。 另外,需要指出的时,在历史遗留的房屋产权结构中,还存在公租房一说,它看似所有,但是没有产权证明,对于该房屋,租赁的有效期内可以共同继承使用,但不具有所有权。 三、多个继承人怎么分割遗产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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