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 1、刑事拘留的职能机关一般是公安局派出所管辖,(小部分职务犯罪的属于检察院管辖);逮捕的职能机关是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 2、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这个阶段被刑事拘留的人可能构成犯罪。逮捕是已经由公安调查清楚,基本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核实了批准逮捕,这里表示基本有罪了; 3、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 4、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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