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及法人股东分得境内税后利润如何缴税?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六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08年第519号)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个人股东从企业取得分配的税后利润,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所得税。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主体资格: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企业法人。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而没有专门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企业法人对公司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企业法人必须依法存续,即企业法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未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对于非企业法人的股东资格,法律进行了限制。但是,依据1999年6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第173号文规定:“社会团体(含工会)、事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个人股东从企业取得分配的税后利润,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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