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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女怎样继承父母的遗产
释义
    

法律主观:
    


    首先一半作为父母 夫妻共同财产 ,不用 继承 ,这是属于母亲的财产。剩余一半一般是母亲和子女平分,前提是父亲的父母不在了,如果父亲的父母还在的话,他们也可以分。 第十四条 对 继承人 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 扶养 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 遗嘱 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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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