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免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