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有没有债务承担能力 |
释义 | 1、没有债务承担能力。 2、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三)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 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 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 (四)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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