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有效的吗 |
释义 |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可撤销,法律赋予受损害方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和第一百五十一条,胁迫或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签订的合同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包括原因、认定程序、法律效力、法律责任和期限限制等。撤销后,应返还财产或进行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一、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有效的吗 1、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 (1)产生的原因不同。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4)法律责任不同。 (5)期限限制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或利用对方危困状态致使行为显失公平,可申请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的认定程序、法律效力、责任和期限限制等方面存在差异。撤销后,应返还财产或进行折价补偿,并赔偿损失。具体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