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是否会受理诉讼前保全申请书? |
释义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受理并非必然,需满足给付内容、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提出、提供担保等条件。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担保书及权利凭证、财产线索、纠纷证明等材料。法院会严格审批并驳回不符合条件的保全请求,以保护当事人权益。 法律分析 一、诉讼前保全申请书一定会被法院受理吗? 诉讼前保全申请书不一定会被法院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诉前和诉中民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的,为了避免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法院在受到财产保全的请求时,通常都会严格的审批申请,然后驳回那些不满足条件的保全请求。 结语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不保证一定会被法院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包括:申请具有财产给付内容,情况紧急,可能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以及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需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担保书及担保财产权利凭证、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证明材料。法院通常会严格审查申请,驳回不符合条件的保全请求,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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