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选择拆迁补偿 |
释义 | 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补偿时可以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补偿。 一、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 如果被拆迁的公房已经进行了房改,承租人完全取得了公房的所有权,那么补偿跟私房一样。如果公房没有经过房改,补偿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公房提供单位为承租人另外安排房屋由承租人继续承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另一种是,对公房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1、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理由如下: (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4)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二、安置房房子二次被拆如何补偿? 二次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是: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异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或者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进行产权置换。 三、城中村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当地政府自行确定的,城中村情况复杂,比如有些城中村的土地已经转变为了国有土地,有些仍是集体土地,在实践中需要调查确定,区别计算。 1、已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的,一般会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选择产权调换的,一般是拆一还一。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如不能原地回迁,也应该给予交通便利地段。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各位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 2、仍然是集体土地,通常也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的,不能单纯以农村的补偿为准,因为周围的物价、房价都较高,应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参考周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产权调换的也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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