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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我国刑事拘留和逮捕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拘留可以作为判刑后的减刑,并可转为逮捕。拘留是强制性的,而逮捕不一定拘留。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人民检察院执行拘留扣押权利。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和逮捕两个是不同的性质,从根据我国的法律作为依据进行强制拘留的,在这期间的拘留是可以作为判刑后的减刑的,在拘留的过程中可以转为逮捕,但逮捕不一定就是拘留,因为拘留是强制性的,其次就是执行的机关不同,一般的公安机关可以行驶拘留,而人民检察院执行拘留扣押权利。
    拓展延伸
    拘留和逮捕:法律程序中的关键差异
    拘留和逮捕在法律程序中具有关键的差异。拘留是指警方暂时扣留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通常用于调查取证阶段,时间限制一般较短。而逮捕是指依法将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并送交法庭审判的行为,通常用于正式起诉阶段,时间限制较长。拘留主要是为了调查犯罪事实和保护社会秩序,逮捕则是为了确保被告人出庭受审并防止其逃跑。此外,拘留一般不需要法院批准,而逮捕则需要法院发出逮捕令。因此,了解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对于理解法律程序和保护被告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结语
    拘留与逮捕在法律程序中具有关键的差异,拘留是警方暂时扣留嫌疑人或被告人,用于调查取证阶段;逮捕则是将其限制人身自由并送交法庭审判,用于正式起诉阶段。拘留强调调查犯罪事实和保护社会秩序,而逮捕旨在确保被告人出庭受审并防止逃跑。了解二者的区别对于理解法律程序和保护被告人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六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被害人或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的,由公安部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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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18:28